關于全省市政園林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的實施意見
各市建委(建設局)、有關行業主管局: 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令第397號)、《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28號,以下簡稱《規定》)、《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實施意見》(建質[2004]148 號)、《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考核管理暫行規定》(建質004]59 號)、《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建質[2004]213 號)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為做好我省市政、園林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工作,按照廳安全生產聯席會議的部署,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市政園林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范圍 在全省市政公用、城市及道路照明和城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企業(以下簡稱市政園林施工企業)中全面實行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即:凡是在我省注冊的、從事市政基礎設施和園林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有關活動的市政園林施工企業,都必須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二、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 (一)市政園林施工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符合《規定》第四條要求的安全生產條件。 (二)申請人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應當按照《規定》第六條的要求,向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下列材料: 1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一式3 份,樣式見附件2); 2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施工企業資質證書; 3 .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目錄及文件,操作規程目錄; 4 .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證明文件(包括企業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管理辦法或規章制度、年度安全資金投入計劃及實施情況); 5 .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文件(包括企業設置安全管理機構的文件、安全管理機構的工作職責、安全機構負責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機構組成人員明細表); 6 .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名單及證書; 7 .本企業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操作資格證書; 8 .本企業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年度安全培訓教育材料(包括企業培訓計劃、培訓考核記錄); 9 .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以及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人員參加意外傷害保險有關證明; 10 .施工起重機械設備檢測合格證明; 11 .職業危害防治措施(要針對本企業業務特點可能會導致的職業病種類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12 .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根據本企業業務特點,詳細列出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和事故易發部位、環節及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 13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本著事故發生后有效救援原則,列出救援組織人員詳細名單、救援器材、設備清單和救援演練記錄)。 其中,第2 至第13 項應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統一裝訂成冊。企業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需要交驗所有證件、憑證原件。 (三)新設立的市政園林施工企業或申請辦證時無施工項目的企業,可不提供與施工現場相關的資料。但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一年后,應向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復審。 (四)市政園林施工企業應當如實填報《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企業法定代表人必須在《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上簽名,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企業的申請材料應當齊全,手續完備。出現數據不全、申請表填報不規范、蓋章或印鑒不全、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等情況的,管理部門不予上報或審批。 三、受理和頒發 (一)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受理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并在各設區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設置機構,負責受理企業申請,并予匯總上報。 (二)對企業提交的申請,受理機構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分別處理: 1 .對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 2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 個工作日內書面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3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補正的,自收到申請材料或者全部補正之日起為受理。 (三)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45 日內作出頒發或者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決定。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作出準予頒發申請人安全生產許可證決定后,自決定之日起10 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頒發、送達安全生產許可證;對作出不予頒發決定的,在10 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四、日常監督管理 (一)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市政園林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日常管理,并接受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市政園林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工作。 (二)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3 年。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于期滿前3 個月按申請程序向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延期申請。對申請延期并經審查合格的企業,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收回原安全生產許可證,換發新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市政園林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采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規定的統一樣式。證書管理遵循以下規定: 1 .每個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建筑施工企業只能取得1 套安全生產許可證,包括1 個正本,2個副本。 2 .市政園林施工企業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自工商營業執照變更之日起10 個工作日內提出申請,持原安全生產許可證和變更后的工商營業執照、變更批準文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到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手續。 3 .市政園林施工企業遺失安全生產許可證,應持申請補辦的報告及在公眾媒體上刊登的遺失作廢聲明,向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補辦。 (四)對市政園林施工企業的監督管理、行政處罰按照《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實施意見》有關規定執行。 五、安全管理人員考核管理 (一)市政園林施工企業安全管理人員主要包括市政園林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市政園林施工企業的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經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產合格證書后,方可擔任相應職務。 (二)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市政園林施工企業管理人員的考核、發證和監督管理工作。各設區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配合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市政園林施工企業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考核和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三)市政園林施工企業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文化程度、專業技術職稱和一定的安全生產工作經歷,并經年度安全生產考核培訓合格后,方可參加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考核。安全生產考核內容包括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具體內容按《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考核管理暫行規定》(建質[2 004]59 號)執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的,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20 日內核發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對不合格的,通知本人并說明理由,限期重新考核。 (四)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務院規定的式樣統一印制。 (五)市政園林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為3 年。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應當于期滿前3 個月內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辦理延期手續。 其它未盡事項,按《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實施意見》、《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考核管理暫行規定》等規定執行。 附件:1 .關于全省市政園林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報資料的有關說明 2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樣式
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主題詞:市政園林 安全生產許可證 管理 意見 山東省建設廳辦公室二○○五年十月三十日印發